请问下我办了手机分期,合同上是贷款给我3999的手机,分十八期还完每个月还347,我已经还了六期,算了账要是18期还完我要还六千多。他们这算不算高利贷,我想提前结清,他说还要还2336,如果是这样加上之前还的六期和给手机首付的500我一共要还5800多,请问下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11-15 16: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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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超36%可以称之为高利贷,目前来说,
民间借贷之间收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超过部分将法院认定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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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