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意外死亡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赔偿款和公婆平分了,现在他们不想让我在他家住了,想赶我走,请问我有权利住下去吗?

2019-11-16 05:3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看什么原因造成意外死亡。
    2、如果是因为造成意外死亡原因是认定为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关于意外死亡保险的赔偿问题,因当事人所买的不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不同,致使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死亡保险金是不一样的。比方说,如果当事人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最新意外保险合同(条款)理赔时就和以前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合同不一样,我们以前是赔偿100%保险金额,最新款的意外险:一般情况下发生的意外死亡,是赔100%保险金额;但是,当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时,平安赔付给受益人的意外死亡保险金是200%保险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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