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有精神病早逝,父亲从小不管我,我从几个月的时候就由外公外婆抚养,4岁时母亲死后每个月两百多的工资补助一直由外公外婆领。父亲不关系我不管我也不给我生活费。从今年十月上高中开始父亲打电话说每个月给生活费,先打了1000元钱,后面就没给过了,十二月的时候偏瘫现在还在住院,他没有固定工作,年纪轻轻就这样了。临近年关也没人照顾他。昨天打电话让我买东西给他送去,他给钱,钱我没要,临走的时候又说今天晚上可能没人去,今天晚上买点饭给他。。。我也只是个学生,怎么照顾他???他原来做了很多恶事,很多人都懒得理他,我也不想搭理他,可他一直联系我。??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怎么处理和他之间的关系

2019-11-17 06:13:2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住院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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