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案件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是大学刚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有在网络上贷款,金额大概是6万块-8万块。但他这个人犯傻,以贷养贷,所以现在金额达到了十几万。有一些百分之三十的利息他都有去借,请问这个后面的贷款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呢?从3月份开始,6,7万,现在变成了十几万。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呢。烦请您给个建议。谢谢

2019-11-17 17:04: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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