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一下,我想在天津买回迁房,房子还没有盖好,我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手续呢?他们说可以贷款买,

2019-11-24 09:01: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借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用汉字大写)、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等。
    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对借贷利率的确定。自然人在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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