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社局工伤事故调解协议,企业分2次付清,行吗

2019-12-02 15:1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调解书后,双方无法再反悔,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
    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受害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赔偿。法院会立案受理,审查后,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未参与签订赔偿协议的,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参与签订赔偿协议的,如果经查明受害人是受胁迫签订赔偿协议的,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查明受害人未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法院会驳回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 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费率缴费。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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