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动迁的那时候想多分房屋,随后买来他人的户主,如今分房我可以立即把房写我的户下吗?如何做才算是恰当合理的

2019-12-09 11:2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需要证明房屋系您所盖,归您所有的。按照中国房地产法律实施的是房地一体主义,地随房走,如您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则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应当由您所有。这样的话,您母亲就无权利将您的房屋处分给他人了。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欢迎详询!
  • 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分居满二年是法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要件,符合该要件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你母亲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收集她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的线索和状况,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依法分割;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依法不予分割;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父亲所付债务,原则上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有证据证实存在下列情况除外:一是夫妻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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