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说问一下工伤事故请律师打官司得话要花要多少钱

2019-12-11 14:2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打官司,要先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第十六条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 打官司要多少钱,要看什么类似的官司。
    一般的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只有几百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收取。该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另,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法律链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第六条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