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业主不能采取行动,我如何重新签发房产证?谢谢你

2019-12-14 16: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 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 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6、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 补办房产证具体如下:
    1、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6、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 房产证得遗失补办的手续
    补办房屋产权证由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负责办理。具体的补办手续为:
    (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
    (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额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
    (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a.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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