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期间,因公司经营不善需要降薪,本人不同意,如果离职的话有经济补偿嘛

2019-12-17 14: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随意降低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为: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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