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了,还能抵押给个人吗,若被查封怎么办

2020-01-02 13:5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对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但是存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得接受抵押的房产:
    银行在与抵押人协商房产抵押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首先要了解拟抵押房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抵押房产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就不能接受抵押,否则就有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不得用于抵押:
    (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的房产;
    (2)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3)依法被查封的房产;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
    除《物权法》规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也应当依其规定不得用于抵押。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产,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等不得用于抵押。
  • 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另行提供担保,并同时告知受让人的,或于抵押权人协商签署协议同意用买卖房款偿还债务并告知受让人的可以。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也就是没有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或虽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没有告知受让人的)。
  • ;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办理  申办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申报材料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 房屋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对借款人的要求如下:
    1、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配偶符合银行规定的个人信用记录条件;
    3、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
    4、收入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5、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7、银行的其他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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