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人身损害死亡赔偿中,受害人是8岁小孩,家长抚养孩子长大的费用,能不能找到法律依据,或者说,怎样才能在受害人家属在获得这部分赔偿上有利?
2018-09-06 17:1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医疗费用只是人身
损害赔偿范围
的一部分。
一、、侵害
身体权
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二、侵害
健康权
造成的损害
1、医疗费损失;
2、 误工费损失;
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
4、护理费损失;
5、交通费损失;
6、住宿费损失;
7、残疾赔偿金损失;
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
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
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的
过失相抵
规则的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是指对人身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一般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的制度。
(1)一般侵权领域(即过错侵权领域):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侵权人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2)特殊侵权领域(即无过错责任领域):受害人有故意的,赔偿义务人完全免责;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受害人只有一般(轻微)过失的,赔偿义务人不免责。 【律师提示】 ①
受害人故意
致损的:加害人完全免责; ②受害人重大过失致损的:可以减轻(但不能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 ③受害人一般过失致损的:特殊侵权领域的加害人不免责;一般侵权领域的加害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能否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
9645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孩子抚养费能增加吗?
01:33
2345
人身死亡损害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
665
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
损害赔偿
458
人身损害赔偿中,就可以要求抚养费吗,即使该近亲属没有依靠被害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齐冬梅律师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
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
01:28
2345
死亡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
750
孩子非亲生抚养了2年,我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怎样起诉孩子的亲生父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自己家庭子女却没完成抚养义务,女方能否要求赔偿自己孩子的抚养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暑假期间,我的职业高中新生被学校强制补课
您好,可向当地较为举报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孩子在学校给同学起了外号
您好,您好,向教育局投诉
老师让学生交手机,违法199
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学校能找到对学校有什么影响,对孩子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你好,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暑假期间,我的职业高中新生被学校强制补课
您好,可向当地较为举报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佳木斯律师
抚远市律师
富锦市律师
汤原县律师
同江市律师
桦川县律师
桦南县律师
佳木斯向阳区律师
前进区律师
东风区律师
郊区律师
哈尔滨律师
大庆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