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里给我不发工资,去劳动局说,能要回工资吗?

2020-01-11 19:3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厂里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
    第二步,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进行盖章的,然后再次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 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不给你发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当事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如果超过计税起点,即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和费用之后,超过3500元的,应当提交纳税证明以证实真实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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