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和总代签订了加盟餐饮的合同,但是现在我发现他并没有特许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商标注册,请问这个合同是违法的吗,有没有法律效益,我要抓主这一点告他,可以高赢那会我的加盟费吗?

商标
2020-01-18 08:0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注册商标有什么意义|||  注册商标对企业经营者的意义: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 详细>>
  • 我们国家对商标的保护,要求首先得申请商标注册,对于没注册过的商标,或者保护期过后没有及时去办续展的商标原则上是不保护的。但是如果那个还没注册的商标同时符合下面的条件,那也是能得到保护的:
    1、该商标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被相关公众所知晓。
    2、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来说,还没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使用在先。
    3、对于没注册商标的保护,要跟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准。
    4、抢注或仿冒该商标后会在客观上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未注册商标符合上述情况,当商标受到侵权时,可收集证据,按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1、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你既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找商标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像他使用那个商标生产、销售的地方的工商部门。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地是,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按照下列格式撰写: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许可合同。
    一、背景说明:
    本协议甲方准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内享有普通使用所许可的商标的权利。本协议是一份普通商标许可协议。
    二、甲方与乙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特准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商标,使用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甲方特保证乙方是得到许可的公司,有权在中国的区域内(不包括港、澳、台)使用该商标。
    3、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该商标。
    4、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类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在类商标证上核准范围内独占使用。
    5、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至于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10、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许可人提供商标标识
    11、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有一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提出经济方面的索赔。
    13、纠纷解决方式:转交法院解决。
    14、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特许经营连锁结盟与其他新兴商业相比,有着较低的失败率,合适的商业法律文件及恰当的管理控制尤为重要。特许商能以较少的投资快速地扩展自己目前的经营模式,大多数经营成本能转嫁给加盟商。
    与此同时,加盟商并不是特许商的雇员,他们对加盟的商业有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及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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