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在哈斯有房子,我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不太明白,谢谢。

2020-01-26 01:3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1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夫妻双方年收入之和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三)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
    (一)、
    (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倍的,可以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另外,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均可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办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
    (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