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工地摔下来,脚摔得粉碎骨折了吗?

2020-01-28 17:3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工在工地摔伤得不到赔偿,可以找哪些部门?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证明工作的地点,牢记施工单位名称。
    1、保存好工地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工装及安全帽,留意工地上施工单位发布的公示信息,必要时,多用手机记录平常工作情况。
    2、在工地进出口出拍照留念,拍下建设单位及开发商。
    3、在去工地干活时,第一次与包工头接触时详细了解包工头信息,家庭详细地址具体到村或社区。与包工头谈工资、工作时间时,再不能签订书面合同时做好工资待遇的录音。
    二、发生伤害后的证据收集
    1、发生伤害后第一时间报警,打120,在等待救护车期间,寻求附近工友用自己的手机把事故现场拍照、录像。
    2、在医院治疗期间,当有工地领导或者包工头来谈“私了”时注意录音,记录当时情况,特别是“私了”严重损失自己利益时。
    3、在“私了”不能解决时,向工地所在区/县安监局寻求帮助,寻求安监局的介入,在安监局处留下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材料。
    4、在住院治疗期间,根据伤情请求医院开具陪护证明。
    5、在住院治疗期间及出院后注意收集自身及陪护人员因治疗产出的所有交通费用住宿费发票。
    6、保管好住院病历及用药单据。
  • 劳动者在工地骨折属于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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