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与建筑承包商签订的新房屋建筑合同是否未经公证和法律保护?

公证
2020-01-29 06:2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建房承包合同是指将房屋建设承包给第三方,由他们建造房屋,一般都要签订承包合同,一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一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 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正规的公证处都是按标准收费的。
    再者,承包合同并非公证后才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从法律角度看,工程承包合同的公证对纠纷的发生与否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对合同本身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
    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本市取得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中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
    2、合同文本〔〕中为选择内容,并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中涉及选择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示范文本〔〕中内容的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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