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今年四月买的。卖家把房子交给我后,我没有搬进来。五月份搬进来后,楼下的人说厕所漏水是原来住户装修造成的地板裂缝,并要求我们确保地板上没有水。否则水会漏到他的房子里。厕所里没有水,你一搬进来就不可能翻新地板。谁应该承担费用?买卖房屋是一个隐藏的问题,卖方并没有告知这个问题的存在。

2020-01-31 06:1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交房是件复杂的事情,其中缴纳费用方面就是非常重要的。新房交房流程本身就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对于第一次买房的业主来说并不确定哪些费用该缴、哪些不该缴,总担心因为不了解而掉入陷阱。那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下新房交房费用构成及大致收费事项有哪些,让自己做到心中有数,装修起来也能明明白白。
    一、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
    2、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
    3、房屋产权登记费: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新房交房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绝大多数情况会被要求先缴付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2、供暖费:北方地区冬天会统一供暖,所以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南方除外。
    3、其它相关费用: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证金;车位地锁、门卡等押金可能会被收取。
    三、新房交房开发商费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业主就得把房贷尾款给付清,这个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就可以。
    2、面积差额款: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首先要做就是结算面积,退、补房屋尾款。虽然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已经知道了该房产的面积,但是房产的实测面积与购买合同中还是会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异。
    3、装修变更费用:有的业主会在房屋装修上进行变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这一部分费用需要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收取。交房税费的费用大致就是这些了,由于新房交房入住需要交的费用还是比较多的,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税费、物业和开发商等三部分的费用,具体有哪些编辑在文内给大家进行了介绍,不过每个地区的实际费用情况都不一样,最好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交房缴纳费用时注意点就可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 房屋共有出售纠纷如何解决,  实践中,经常会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1、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2、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多的房屋,只是这些房屋不是分别属于多个所有权主体,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为各个所有权人共同所有。  
    2、房屋共有不等于房屋公有。共有是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多寡的角度而言的,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两个以上的共有;公有是从房屋的所有制性质的角度而言的,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集体。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共有与房屋公有可能呈现出一种交*关系;当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也是公有房屋;当公有房屋有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时,则该公有房屋也是共有房屋。  
    3、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权利的行使具有相互制约性。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行使权利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约。
  • 房子已经做了抵押了,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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