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患者在医院死亡,当时家属悲伤,死亡原因相同,医院有义务通知家属尸检吗? 有明确的规定吗? 谢谢你

2020-02-04 00:0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医生对患者违反告知义务,其治疗行为尽管在医疗程序上和实质治疗方案上都是没有问题的,但仍然可能构成侵权责任,因为其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本身就包含过错。这个认定医疗过失的规则正在被司法实务所采用。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违反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构成医疗事故侵权责任;仅仅违反告知义务没有造成患者损害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如果鉴定出是有医生不负责任导致病人直接死亡的或者对病患造成重大伤害的,那么就构成医疗事故罪。中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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