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吃饭的时候我弟上厕所应为多看了对方几眼,对面就打人我去拉架,对方一下子来了十几个人3个拿到的砍了我2刀住院半个月花了一万多,我报警现在抓到这个人,对面不肯赔钱我起诉他能陪多少钱判多久

暴力伤害
2018-09-10 18: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导致伤势不重那么对方的行为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伤势严重经过鉴定构成轻伤,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论哪种责任,民事赔偿都有的,当然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能力赔偿,可以搜集保留相关证据,附带民事诉讼(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把 索赔的权利固定。
  • 把人打伤住院,关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详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