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阜阳中学生在学校摔倒受伤,造成十级障碍意外保险有赔偿,中学生在学校居住期间意外摔倒受伤,学生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

保险赔偿
2020-02-22 11: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发生意外时,可以受害者可以向造成意外的主体要求侵权赔偿,购买了意外险时,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意外险理赔流程:

      
    1、拨打报案电话理赔服务人员将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先拨打报警电话。

      
    2、事故勘察和损失确认在当事人的协助下,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提交索赔材料请根据书面告知您的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及时对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将及时通知您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赔款计算和审核在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5、理赔款项支付保险公司根据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 2014年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 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
    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 十级伤残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

    城镇居民: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x20x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x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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