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受赠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婚姻、契税免税的契税?如果礼物是再买卖房子的话,恶魔是否要缴纳20%的税?

2020-03-01 07:36: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1999年8月1日后购买(以合同日期为准)的空置商品住房(是指限于1998年6月30日前竣工,1999年8月1日前未售出的普通住宅、别墅、度假村等)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契税。
    2001年国家下文,购买空置普通住宅免征契税政策延至2002年12月31日;
    购买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契税;
    购买空置别墅、度假村的,自2001年1月1日恢复征收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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