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工作十几年时,公司卡在本县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是同一家大公司,原公司解散了。 我的卡五十岁的公司必须赔偿零工资吗? 我退休的时候玲己到了,但是因为买了十五年的社会保障名字,所以公司应该比我赔偿工资吗

社会保障
2020-03-01 08:54: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去社保局进行申诉,能过社保局来让公司补缴,但个人应缴部分也得补缴。
    2.如果公司拒不补缴,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公司解散,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五)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就是10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 公司搬迁与社保没有关系,社保还需要正常缴纳,而且仍然去公司注册所属的社保局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根据现行的规定,仅仅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劳动者以由为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才会受理。
    在劳动者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对于单位不购买社保的,可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受理并予查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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