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闺女在南宁市在过辅路上的士,骑摩托车的人把她撞来到住进了医院门诊,那时候警报了,义务区划是交警队定還是彼此商议评定义务呢?可是调处了2次,另一方也不拿住院治疗钱,去医院住院治疗一个礼拜人都没有事儿因此人们也办住院了,那样做行吗?如今交警队说要等限速以后才可以定义务是那样吗?由于我们都是四川人

2020-03-01 14:5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打急救电话,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由肇事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搜集相关证据(如行车证驾驶证保单等)向法院起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辆维修期间,如果是营运车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如果是私家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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