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工资 没有签合同??是工作室来的 没有营业执照??然后刚开始说15号发工资 后面又说25号 后面又是28号 一直拖欠工资 各种骗人 请问怎么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01 15:5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讨薪法律途径:
    1、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
    2、拨打
    12333、
    12348、12351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33
    司法部门的热线:12348
    工会组织的热线:12351
    3、申请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
    4、找工会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5、找政府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热线,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时要注意:
    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
    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
    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
    6、申请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
    7、打官司
    8、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合同谈判是准备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互相了解、确定合同权利与义务而进行的商议活动。在谈判过程中,若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权利义务的确定不明确,则有可能谈到最后得到的是一个无效合同,或者直接谈判失败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借款人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保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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