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被融资担保公司提走了。贷款逾期钱已交。她们还说终止合同要叫人们交尾款这可以吗

其它
2020-03-01 16:4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民间借贷经营活动。
      
    2、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从事特定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 担保终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担保人是否可以单方面终止担保,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担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无权单方面终止担保。担保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限,但也未赋予担保人单方面终止担保权利的,担保也无权单方面终止担保。
      
    2、例外是:保证人对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且担保(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对于之前已经发生的债务,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在下列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第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导致担保合同本身无效的情况有:第一,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第二,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第三,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逃避债务而提供担保,以此作为转移资产的手段;未得到侵占、侵吞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目的进行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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