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贴牌生产代工生产就是指店家申请注册了商标logo,但不制造货品,继而授权委托别人制造,并贴上店家自身的商标logo。想问一下,这类贴牌生产代工生产,一般必须签署哪些的协议书呢

商标
2020-03-04 16: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十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说明现在公安机关认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只是公安机关的看法,最终是否有罪还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才能最终确定
  • 请参考《合同法》,委托加工合同
    观点:
    如果在委托方处或流通环节查获受委托方已完成交付的不合格加工产品,在确定委托方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主体更具有合理性。
    因为,委托方在验收后接收受托方生产完毕的产品,受托方生产的该批产品的财产所有权便明确的属于委托方,并且由委托方以制造商的身份负责该批产品的销售。
    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的生产场地可以视为是委托方具有一定独立自主意志的生产车间,受托方的生产行为实际上是委托方的意志体现和行为延伸,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生产者,由委托方承担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法律责任不仅具有合法性,也具有合理性。
    至于因受委托方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的包括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内的各项损失,委托方可以通过合同法的规定,向受委托方进行索赔。
  • 该案属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需要分几种情况分析:首先,如果A公司所有的A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那么属于可能侵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为什么说是可能?因为驰名商标需要个案认定,不是原来是驰名商标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只是说原来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现在再认定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如果A公司所有的A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或者没有在本案中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因为没有在中国注册,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甲公司的出口行为不得涉及到A商标的注册国.否则在该国就可能构成侵权. 关于能否要求海关扣押问题,我国海关扣押分两种情况:1主动扣押,这种情况是权利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备案,海关在查验进出口时就会主动扣押. 2被动扣押,这种情况下是权利人自己发现了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侵权产品即将出口或进口是请求海关扣押该批货物的情况. 两种情况下,权利人都需要出示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否则海关不会扣押,且需要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采取法律措施,否则海关将放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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