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过婚,生过孩子。 因意外怀孕而流产了。 现在二胎政策开放了。 请问这个假期是产假还是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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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如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前出生,且已经进行了处罚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
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
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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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对于国家规定人工流产休假天数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一般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
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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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