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一事法院多次立案。12次判决全部胜诉,法院就是不给解除保全财产

2018-09-13 16:2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贷,无论多少,法院都会立案受理,没有任何限制。
    但是,向法院起诉,是需要成本的,需要花钱的,第一,需要交纳诉讼费,最少是50元,第二,需要人工,要到法院去立案、提交证据,开庭,领取判决书,会影响工作的,影响挣钱的。
    所以,一般数额不大的民间借贷,是不向法院起诉的。
    据了解,目前1000元以下的极少到法院起诉。
  • 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种方式,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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