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花了2298英镑买了一部手机,但是他增加了1100英镑的服务和管理费,他的利息是银行的4倍。不,我付了300英镑,我每月付了260英镑,我付了12个月,我付了6个月,我付了1560英镑加1860英镑,剩下的我不想付,如果他告我不付钱,我怎么办?

2020-03-13 08:3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跟银行之间只是借款纠纷后,不属于刑事纠纷,一般不会去坐牢的。 而且,只要你积极还款了,那么还情之后分期付款合同也就终止,欠款不还的后果也将消除。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借款合同到期未还款巳超过两年,合同还有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如果在合同约定期满两年内经过催告,以此再延续两年。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答:
    1、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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