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员工入职前签署了一个培训协议金额较大8万余元,职工在企业要服务项目满5年,可是新员工入职以后并沒有历经一切的专业学习培训,仅仅老年人带著新手来工作中教一点工作方面的物品,工作中一年以后企业给A沒有按那时候讲好的提升薪酬酬劳或不给职工提升薪酬酬劳,职工能够辞职吗?有哪些必须留意的。

2020-03-14 05:5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1、没有提供培训,不能约定服务期,也不能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竞业限制限于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否则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以上两项规定是无效的,但是不代表整个劳动合同都无效,如果劳动合同其他内容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那么该部分还是有效的。如果是这样,你们的劳动合同就是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 单位为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您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您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单位要求您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为您在培训前单位并未要求您签订培训协议,因此您现在可以拒绝在该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对您并无约束力。但单位出资为您提供培训,您在试用期满后离职的,单位可以要求您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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