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妻做臭豆腐生意,工厂加工没有营业许可证,今年3月11日检查,刚收到九月份的通知,食品检查结果安全,无添加剂等化学成分。 工商行政处罚金额40多万,金额稍大,无能力缴纳,想申请复议,地区是绍兴,对工商部门的罚款需要一次支付吗? 如果附议失败了会怎么样呢?不按时付罚款会怎么样呢

食品安全
2020-03-22 14:0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 因县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工商局属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
    如果搞不清垂直管理的单位到哪里去复议,网友也不要怕递错行政复议单位。
    因为他们根据各省市的具体规定,会把案件移交到有复议权的单位处理。
  •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