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租赁房产公司的房子出租开宾馆,要交房屋租赁税是按是多少税费交房屋租赁税。

2020-03-24 11:5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屋租赁税税率不交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有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以偷税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房屋租赁税应该谁承担,  
    一、房屋租赁税应该谁承担  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  
    二、房屋租赁税费计算方法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三、税法的相关规定  
    1、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融资租赁业务取得的租赁收入分别下列情况计算缴纳流转税:  
    1、经央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适用“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2、未经央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依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3、未经央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不转让给承租方的,适用“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依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另外,对于经营租赁业务取得的租赁收入,适用“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依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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