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卡车停在路边。这个地区没有停车标志,但是路上没有停车标志。它被一辆摩托车撞到屁股上了。摩托车司机没有脱离危险。家人要求我们每天付钱。我们有义务得到钱吗?我们拿了7万块钱,我们能通过保险报告吗?我们在这个案子中有多少责任?

2020-03-27 09:5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货车载人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amp;quot;以责论处amp;quot;。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  
    1、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  
    2、雇员作为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雇主承担何责;  
    3、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4、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5、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交强险是否承担责任;  
    6、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7、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8、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肇事机动车一方所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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