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有时间吗?我们的情况是这样,我们不在这个单位购买社会保障,但是看起来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障协议,也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案子我们可以辞工休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7 16:3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应该,也是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
    因为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所以它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这是雇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你可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单位及时缴纳。而且你可以以未缴纳社保和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离职通知书中写明此原因)这时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 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国家有规定,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违法。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是很有必要参加的,社保缴纳的基数当然是越高越好了。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找工会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