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两弟兄,A在10年以前在乡村建了座新房子房本写的自然是A的姓名,他由于要出门上下班便把房本交到自身的父亲存放,随后在上年AB的父亲病故了,房本被B盗走了,而且对外开放说房屋是归属于他的,说A只能闺女沒有孩子房屋早晚是归属于他的,想问A如今该怎么办呢?不便帮助全方位解释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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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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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去名字看具体关系:
一、夫妻间去名的,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只收取房产证的工本费,大概85-120元之间,且面一切税费。
二、直系亲属间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其他方式都比较麻烦。且收费也不必买卖少。先交税费,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是去名人的那部分产权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直系亲属间过户后,还可以办理退税手续的。退部分税费并不是全部都退。
三、路人甲与路人乙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样的情况就和正常买卖过户是一样的,所交费用按照国家执行的标准来执行,且不能退还的。以上程序都是去房屋所在地区建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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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
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
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
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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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