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子失踪法庭决定离婚,孩子由女子抚养,男子没有联系也没有得到赡养!孩子立即上学,想给孩子姓名更改应该做什么。

离婚
2020-03-29 14:4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变更姓名的审批条件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三、变更姓名的办理步骤   
    1、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井提出意见,由主管   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 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   
    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以及第九条第二款“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从上述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公司的名称变更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你只需要去工商部门查询公司的变更登记,起诉时向法院进行说明,法院会要求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担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