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工地干活儿,因一点琐事,另一方十几个人到夜里12点多的情况下冲入己方员工宿舍,用无缝钢管等神器将己方3人击伤,有2个头顶部负伤,一个头顶部缝了6.7针,一个脚部皮下组织损伤,可是沒有骨裂,那样算轻微伤么,另一方应承担哪些的义务?有木有组成刑事处罚?

其它
2020-03-29 19:0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根据骨折具体情况而定。构成骨折轻伤的标准: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2处以上属于轻伤二级。
      谈到量刑,得先明确构成何罪。致人轻伤有可能是故意伤害罪,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罪,还可能是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另外还得考虑其表现、赔偿等情节。


  •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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