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公司上班时口头交谈的条件,下个月之前公司没有交谈的实行重新审视交谈的时候又发生了冲突,因此本月辞职和上司口头交谈的时候,他也答应了。 可是不到两天,他就让我工作了。 我以为和我去公司的时候说的不一样,所以拒绝工作。 然后,即使他跟我们说了这个月的事情,他今天也让我退休了

2020-03-30 16:0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老板拖欠工资到强制执行,员工不需要本人到场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可以口头申请辞职。
      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并无规定采用口头还是书面形式。申请只是一种要约,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用人单位同意的,按协商情况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同意的,继续履行合同。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之下,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法定事实下单方合同解除权,但劳动者刑事该项权利,一定要注意:书面通知(不是辞职申请、辞职报告);提前30天,30天未满,不得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让劳动者离职;有效送达,书面通知一定要送达人力资源部,并留有送达证据
  • 劳动者关于离职工资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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