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家人在xx做清洁工,上班的时候在医院晕倒,搬到医院检查的是脑干出血。 在公司工作的是劳务派遣,但当初在劳务派遣公司时的劳动合同上没有盖章。 我现在应该找劳务派遣公司还是xx?。 在这里我首先感谢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2 10: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在第五章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和一般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有一些区别。特别是关于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没有说明劳务派遣职工也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即使和派遣单位签订了十多年的劳动合同,但不属于非劳务派遣员工强制性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派遣公司可以不和当事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在劳务派遣公司做事一直拖欠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吃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证明,劳务合同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劳动双方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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