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在公司受伤,公司的基层领导为我支付了13000多个医疗费用,现在我已经出院,等待鉴定,公司不愿意支付医院治疗费用,公司财务说没有这个过程,我现在说我欠基层领导13000元,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2020-04-04 09:5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社保卡作用: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住院报销: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侵权行为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后续治疗费。
    而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用一般应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有医疗证明或者鉴定证明以后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要求侵权人一次性进行赔偿。
  • 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搜索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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