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单位领导因为我不小心冒犯,说服我自动离开,我不同意,口头说辞退我,让我在家休息了一个月,现在我的社会保障也停止支付,我想去劳动仲裁,好吗?你需要什么材料?

仲裁
2020-04-04 11: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应准备: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至少一式两份。
    二、本人身份证。
    三、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证据材料,包括:有关入职、转正、培训、工作的证据材料,辞退通知书,工资收付的证据材料等。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
    3、事实、理由。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最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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