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的裁决书上本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差额的判决结果不服法院的立案,诉讼请求书上写着“1 .要求法院判决原被告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2 .原告不应支付被告的工资费用。 好吧,起诉书不是要求法院取消仲裁裁决吗?

仲裁
2020-04-04 17:1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下:
    1、按法律规定,如果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双方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2、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只能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书,而不能到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只有在有证据证明以下事实的情况下,方可撤销仲裁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如果仲裁裁决真的被撤销,你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6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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