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结婚前买了房子,现在有抵押贷款,丈夫想要加上我的名字,但是银行不同意,还说需要通过银行协议。现在因为有特殊需要证明这房子是我们的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请有什么办法?前两人已经写好房子或婚前协议,不知道还有合法吗?

2020-04-08 10:3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协商解决,存在共同财产的,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唱。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
  • 如果您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是否解除;
    2、子女由谁抚养;
    3、抚养费如何负担;
    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
    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涉及问题多,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解决。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内财产分割: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一)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3条还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4、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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