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资询一下,给十岁到13岁的小孩户籍更名必须哪些办理手续?

2020-04-09 10:4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产权变更后的户口问题:
    1,房屋产权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原房东还是可以在原房产上挂靠户口的;
    2,如果房屋产权人不想被挂靠,可以先看购房合同上有没有相应的迁户口条款;如果有的,可以要求对方迁走;
    3,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目前户籍政策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不允许户口挂靠);
    4,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居委会等);
    5,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法院,或者退房。
  •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原则上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小孩上户口需要带上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父或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婴儿父或母为非户主的,还需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入户证明等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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