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借给别人40万美元,我欠他人,但他说我没有钱,你能回收吗?

2020-04-12 15:5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
    (二)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三)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久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人向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
  • 出借人的应对方式
    (1)出借人出于某种考虑(比划熟人面子或证据问题)可以不予理睬,坚持到期要求偿还借款,但这对出借人实现债权十分不利,因为基于借贷期间的表现,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基本不会归还借款,同时出借人也已经丧失了追讨借款的最佳时机。所以这种应对方式我们并不提倡。
    (2)出借人可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借款人明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出借人可直接要求借款人还款;在借款人默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由于该情况属于出借人的预见和猜测,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保障借款的履行。
    如果借款人不提供担保,出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当然,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随后出借人可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直接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持卡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未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持卡人与银行之间构成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持卡人应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
    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朋友借钱不还,如果没有写借条的话,也不用过于担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你们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所以,遇到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千万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够作为证据的东西是很关键的。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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