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仅仅 在企业挂名仍未享有公司股东本来需有的支配权和权益,会由于企业债务而承担责任嘛

其它
2020-04-13 06:1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是公司让你挂名,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
    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
    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的卡里面了,然后你的卡再把钱打入公司的账户,这不就是你出资了吗。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让你代持的股东也说不清楚往你卡里打钱的性质,而你又希望自己是股东,那就很难说清楚你是不是股东了。这要综合情况来看了。公司法有个专门的案由叫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各种情况多了去了,你提供的情况太少,不好做结论性回答。
    你可以将情况说清楚一些,给我私信,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 一旦经过正式登记并成为一个公司或企业出资人或股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论是否实际出资,是否参与经营或者是否分享利润,因此是否出任公司挂名股东应当谨慎。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该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入股公司成为股东并且担任公司的法人当然是由法律风险的。如果公司出现亏损。那么所有的股东都要承担责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机关之一,比一般的股东受到的限制更多,例如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方方面面的。

  • 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不管隐名股东投资时隐名的原因、目的等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出资人不具有股东身份,不能以股东名义对自己的出资行使股东权,但对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法律仍应给予保护
    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三十三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无论隐名股东还是显名股东对公司债务均只承担有限责任。
    5、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不同,隐名投资是投资而非借贷。因此,隐名股东需要承受投资风险,并不享受借贷的固定收益。
    6、股东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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