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0岁农村老人需要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找律师代书写遗嘱以后出现纠纷是否会赢

2018-09-19 15:1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
    3. 遗嘱草本。
  • 遗嘱继承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就每个要件而言其具体要求也不尽相同。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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