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未到期,退休年龄已到,要求不够,不能享受养老待遇,公司终止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7 03:5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要求改签派遣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职工垫付保险金,退休后要求补偿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7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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