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自己开过小木制家具制造厂,村内的人农闲时来我这打工赚钱,我给他们上的有商业服务特性的团体险,有一个人到他人已经工作中的设备上给吹上边的烟尘,他门把放进设备上就和他人說話了,忘记了门把拿出去,結果把大母手指头断开半节,我给他们治疗费花了一万六,商业保险报的一万两千多在她那也没问起要,她这能算工伤事故!我该赔偿她要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0-04-17 18:1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根据事故的性质来进行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受伤人员及家属的申请,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认定,认定工伤后,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就属于工伤。
  • 按照工伤等级赔偿。
    1.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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